目前位置: 屏東縣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首頁 > 最新訊息 > 稅務訊息 > 優惠稅率 不應限5+2 | 回上一頁 |
優惠稅率 不應限5+2
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鼓勵台商資金回流,財政部研議海外資金匯回專法,專法上路一年內匯回可適用10%優惠稅率,一年以上兩年以下匯回適用12%;繼日前執政黨立委劉世芳認不具吸引力後,執政黨立委郭正亮昨(19)日也持相同看法,質疑限定投資5+2產業才適用租稅優惠,但台商有多少人從事5+2產業?
郭正亮表示,台商資金回流成本平均是10%~12%,但投資報酬率卻比大陸或東南亞國家低,加上有重複課稅風險,這樣的方案誰會想要回來?
郭正亮指出,投資又限定5+2產業才能適用租稅優惠,但台商可能回來的,又有多少是投入5+2產業?除非是迫不得已,受美中貿易戰衝擊,要被調高關稅的台商才會回來。
立委劉世芳日前在立院財委會也認為10%~12%優惠稅率恐無法說服台商資金回流,希望財部能再考慮。
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稅率尚未定案,海外資金匯回專法草案已初步完成,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評鑑才剛過,還需要向APG報告,基本上專法草案明年2月底、3月初可提出。
針對台商資金回流租稅優惠部分,財政部研擬「海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並送行政院,據了解,匯回資金只要接受專戶控管,投入政府重點扶植產業實質面投資,專法上路一年內匯回可適用10%優惠稅率,一年以上兩年以下匯回適用12%優惠稅率
此外,賴士葆日前也建議,當初遺贈稅率降為10%,是因當初要將資金匯出台灣的成本加總約12%,因此資金匯回專法的稅率,應該要低於12%才有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