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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車汰換減徵貨物稅 須符車齡逾六年等條件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為達節能減碳目的,政府對中古車汰舊換新提供減徵貨物稅優惠,不過國稅局強調,必須符合登記滿一年、車齡超過六年等條件,而公司合併後將中古車移轉給存續公司,合併前後登記期間可併同計算。
依貨物稅條例規定,中古車報廢或出口前、後六個月內,購買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享有貨物稅減徵,汽車每輛減徵5萬元,機車則每輛減徵4,000元,但必須符合登記滿一年的條件。
而企業常詢問原登記在被合併公司的中古汽車移轉,該如何計算中古車登記期間?官員表示,公司如果依企業併購法進行合併,關於登記滿一年的計算方式,是將存續或新設公司及消滅公司名下登記期間,合併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