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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資商號違反稅法 換負責人無法避責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獨資商號如果發生違反稅法情事,即使變更負責人,實務上,仍以違章行為發生時的負責人為論處對象,並不會隨負責人變更而改變。
據了解,國稅局是在檢查時發現,有獨資企業違反稅法規定遭裁罰,簡言之,有企業主透過變更負責人,試圖規避或轉嫁違反稅法的責任。不過,台北國稅局官員說表示,這招,根本行不通。獨資商號對外雖以經營商號名義營業,實際上仍屬個人事業,應以獨資經營的自然人,作為權利義務主體。因此,當獨資商號違反稅法遭稽徵機關查獲後,即使變更負責人,仍以行為時的獨資資本主為對象論處。
國稅局指出,獨資組織營利事業辦妥負責人或商號變更登記後,如查獲變更前有違反稅法情事,將以違章行為發生時登記的負責人,為論處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