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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50條文 明朝野協商
《公司法》修法草案初審時共有約50條條文遭到「保留」,預計本周二(26日)將展開朝野協商;由於公司法涉及的利益團體太多,為免徒增紛擾,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已表態,目前遭保留的條文涉及SOGO條款、刪除法人董事、增訂共益公司專章、過半股東能否召集股東臨時會、徵集委託書的使用限制等。朝野協商原則就是一切回歸院版草案。
由於公司法的優先順序排在《空汙法》、《財團法人法》之後,何時完成三讀仍要視協商狀況而定,不排除要拖到7月初才能闖關。
公司法關鍵條文全部保留,過去兩周因立院主力戰場放在軍年人改,以及空汙法協商,公司法的協商都還沒有進度。惟日前行政院政委陳美伶已先就院版草案中22條之一的「洗錢防制」條款,邀集法務部、經濟部、財政部進行跨部會協商,有關最終受益人的申報頻率已獲共識,以「異動申報為主」,但每年至少申報一次。
至於是否刪除「實質受益人」的用字,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行政機關並未達成共識,將留到立法院朝野協商時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