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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家只能提供紙本電子發票? 不行喔!

有民眾投訴,前往使用電子發票的店家消費結帳時,只要拿出申請好的手機條碼「嗶」一下,就完成電子發票的索取,除了最高一千萬元的統一發票獎,還有對中無實體發票專屬獎的機會。但有一次去某間使用電子發票的店家消費,店家卻說只能將電子發票印出來,不能「嗶」一下存入共通性載具。

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表示,依規定,開立電子發票給顧客的店家,都應該有紅外線掃描機或設備,以供共通性載具索取電子發票。

官員指出,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規定,店家應確保電子發票可連結至買受人持有的載具,以不列印證明聯為原則。有些店員可能不熟悉系統操作,或者相關掃描設備出問題,以為只要印出電子發票紙本證明聯即可,但會損及消費者對獎權益。

官員說,使用電子發票的商家應加強員工教育訓練,以及自行檢視掃描設備,確保消費者能以載具索取電子發票,以達到無紙化節能減碳的效果。

民眾消費後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可對總獎金3500萬元的無實體發票專屬獎,有15組100萬元大獎,與1萬組2000元的小獎;加上也可對獎金最高1000萬元的一般發票獎,有雙重中獎機會,中獎機率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