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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設優稅 吸引企業設籍

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周黎芳昨(5) 日表示,美國的稅改方案有三點影響較大,一是眾議院提出的特種消費行為稅(Excise tax);二是參議院提出的稅基侵蝕的基本稅負;三是鼓勵出口,參院提出的出口貿易或勞務可享12.5%優惠稅率。

拚出口,周黎芳指出,美參議院的稅改方案對於在美設籍公司,出口貿易或勞務可享12.5%的優惠稅率,較公司稅稅率20%可以節稅7.5個百分點,此舉可能牽動台商布局,改變台商的供應鏈,未來台商有可能考慮因此到美國設公司,然後將貨物出口到中南美洲,尤其是電子業、手機業最有可能。

其次,周黎芳說,這次稅改限制了某些關係人交易費用或成本減除,眾議院提出的特種消費行為稅(Excise tax),台商在美境內如有公司,年平均支付關係人(台灣母公司)服務費或進貨的交易金額達1億美元,就必須課20%的特種消費行為稅。

第三,參院稅基侵蝕的基本稅負則規定,美國子公司任何稅上抵減項目超過一定金額就剔除關係人的支付,門檻是年度總收入超過5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