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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30)日初審通過,電動汽車免徵使用牌照稅延長至2021年底、電動機車也新增免徵牌照稅四年。
根據財政部統計,截至今年7月底電動汽車約929輛、電動機車約8萬多輛,依照經濟部預估,四年將分別增加5,795輛、17.1萬輛。但各黨團立委批補助政策沒效益,經濟部也表示,未來將提高充電站使用效益。
電動汽車自2012年修法免徵使用牌照稅三年,2015年又修法將三年改為六年,也就勢將在2018年1月6日將屆滿。經濟部考量產業發展政策決定延長,同時擴大至電動機車,財政部配合修正使用牌照稅法,延長電動汽車免徵牌照稅、新增電動機車免徵牌照稅,並修正電動機車稅額級距表。
據財政部統計,截至今年7月底,電動汽車約有929輛、減免的稅額達到3,351萬元,而電動機車現行在英制馬力12(HP)或公制12.2(PS)以下牌照稅額為零,約有8萬3,677輛,另有27輛須課徵牌照稅,總計為電動汽車929輛、8萬3,704輛電動機車,最快明年1月1日起皆免徵使用牌照稅。
經濟部輔助電動車政策長達多年,昨天立院各黨團立委皆對電動車市場普及率成效不滿意。立委施義芳指出,過去經濟部評估電動汽車免徵使用牌照稅新增總產值,要從2014年6.3億元增至2016年80.1億元,但去年實際產值僅約8億元。
經濟部次長龔明鑫表示,主要稅式支出報告是推估與預估值。根據經濟部此次修法稅式支出統計,電動汽車將新增產值571億,電動機車378億元,共949億元。
龔明鑫指出,以生產面、技術面來看,除與國外合作或跟法人機構開發關鍵性技術,也開始做系統整合方案;在購置面來看,此次也透過牌照稅減免希望帶動購買率;基礎建設部分,電動車牽涉到充電設施、換電池的設施等。現行推廣充電站,主要以電動機車為主,未來將讓電動汽車也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