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屏東縣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首頁 > 最新訊息 > 稅務訊息 > 提高房東包租包管意願 內政部籲四市快訂定減稅規定 | 回上一頁 |
呼應中央包租代管社會住宅計畫,台北市及台中市完成房屋稅、地價稅可比照自用住宅稅率之自治條例草案,且可溯及至住宅法修正施行日(今年1月13日),內政部表示,自治條例草案如獲市議會通過,可大大提高房東參與的意願,有租屋需求的民眾因而受惠,呼籲其他四直轄市儘速比照辦理。
內政部指出,為鼓勵房東釋出空餘屋轉化為社會住宅。今年度將補助六直轄市辦理一萬戶,除就房東賦稅優惠外、政府也提供每年1萬元的修繕補助,及針對包租方案每年最高3,500元的居家安全險補助,以多種優惠措施,鼓勵房東積極參與。此外,針對有居住需求的弱勢民眾也將提供租金補助,
內政部提到,今年1月修正施行的住宅法,新增以包租代管方式推動社會住宅的規範,並修正房屋稅、地價稅、綜合所得稅相關賦稅優惠規定。例如每屋每月租金收入1萬元以下可免納綜合所得稅,其租金收入超過1萬元部分,房屋必要損耗所支出費用亦可再減除百分之六十;至房屋稅及地價稅因屬地方稅,則由地方政府自行訂定減免規定。
內政部呼籲新北市、桃園市、臺南市及高雄市等4直轄市政府,比照臺北市及臺中市等2直轄市政府作法,加快腳步,訂定自用住宅的房屋稅與地價稅優惠稅率。
內政部進一步說明,今年度的包租代管計畫,會先補助6直轄市辦理1萬戶,目前臺北市政府已完成招商作業,預計今年10月底開辦,新北市、臺中市及臺南市政府刻正辦理招商作業中,預計今年11月底開辦;桃園市及高雄市政府預計於11月陸續上網公告徵求業者。歡迎有意提供房屋出租之房東,得先向即將開辦的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及臺南市等4直轄市政府住宅單位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