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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南移轉訂價新規 台商留意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22)日表示,5月起越南頒布的稅務改革第20號號令已生效,移轉訂價有新的合規要求,台商有更多法令遵循義務,應儘早評估及因應。

新的移轉訂價合規要求,包括三層文件本國報告、企業主檔及國別報告、利潤指標分析、移轉訂價文件準備的豁免、新申報表,及關於可扣除關係人交易費用及利息的規範等。

資誠派駐越南協理陳以謙表示,越南政府依其稅務改革議程在今年2月頒布第20號號令自5月1日起生效,已取代了現行移轉訂價第66通告,並從OECD的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簡稱BEPS)引入了概念及原則,新號令著重公平交易及實質重於形式原則。

陳以謙指出,雖然新頒布的第20號號令仍存在部份疑慮尚待釐清,但這是越南政府對現有規定的重大變革,將使在越南經營的企業增加更多法令遵循義務。

此外,陳以謙說,企業所得稅(CIT )、增值稅(VAT)及外國承包商扣繳稅(FCT)等,仍為越南政府對企業的稽查重點,企業仍須隨時注意法令更新,以妥善管理當地稅務風險。

越南是台商對東協國家投資之首,且為政府新南向政策的重要前進基地。由於越南擁有勞動力充足、工資低廉、文化生活習慣與台灣接近的優勢,目前已有龐大紡織、鞋業、木業、汽機零組件、自行車等產業鏈聚集。

資誠稅務法律服務東協印度小組召集人蘇宥人表示,國際間反避稅已成趨勢,各國稅務機關已陸續展開行動。面對國際反避稅潮流,台商跨國企業及個人必須及早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