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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期房屋稅5月開徵,經統計今年開徵件數與稅額雙雙微幅成長,分別為854.7萬件、753.9億。六都開徵稅額也達595.3億,占全國房屋稅總稅收七成九,以台北市居冠,新北市則是件數最多。
106年期房屋稅課稅所屬期間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經統計全國房屋稅開徵件數與稅額皆較去年成長,件數微幅成長1.34%,稅額成長5.1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處長李瓊慧表示,件數成長幅度不大,可能與各縣市調整房屋稅免稅門檻,或建商蓋房子的速度可能調整等因素有關。
今年房屋稅開徵稅額當中,仍以六都占多數達到595.3億元,較去年565.7億元成長接近5%,其中,台北市稅額居冠達154億元、年增2.21%,新北市位居第二為113億元,雙北市就占了接近一半,新北市開徵件數也相對多,達165萬件。
觀察106年度全國自住、非自住之住家用、營業用、非自住非營業用的房屋稅開徵情形,以「營業用」的房屋稅開徵稅額相較去年增加最多達15億元,自住為第二也增加約10億元。
由於105年度有12個縣市調整房屋標準單價、地段率等,所以推升房屋稅開徵稅額表現。同時,因各縣市政府的囤房稅稅率不同,部分也有調整如新竹縣,非自住房屋兩戶以下,每戶稅率均為2%,持有非自住房屋三戶以上,每戶稅率為2.5%。也因此在使用情形改變下,今年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開徵數增加至71.3萬件,稅額為72.7億元,相較105年度的69萬戶、65億元成長許多。
同時,財政部在3月初也發布簡化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作業參考原則,修正折舊率標準表,及房屋稅免徵門檻,提供各縣市參考基準,也有17個縣市提高免稅門檻,例如六都(除台中市)以及基隆市、宜蘭縣等,但由於房屋稅免稅門檻主要適用者房屋現值較低,因此粗估對於房屋稅開徵金額影響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