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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新政府攬才政策,將對外國優秀人才提供租稅誘因,並設定兩條件,必須是特定專業人才,且年薪超過200萬元,超過200萬元的薪資所得,可享有前三年減半課稅優惠。
海外攬才是新政府重要政策之一,國發會在洽商各部會提出完善我國留才環境方案後,研訂「外籍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條件」專法草案,鬆綁攬才及留才等規定,以吸引更多優秀專業人才來台。
行政院長林全去年底聽取攬才專法草案後,國發會在今年初提出專法草案,其中最受關注的租稅優惠部分,也增訂適用門檻,藉以發揮獎勵的實質效益。
知情官員昨(18)日表示,原本財政部跟國發會都沒有訂薪資門檻,但去年底向行政院報告時,林全認為若不訂門檻,是否為我們要獎勵的對象,要財政部再想想是否需要訂定門檻。
後來財政部與國發會討論後,決定鎖定優秀的尖端人才,並參考白領人才薪資前25%者,平均月薪約16萬元,訂定年薪200萬元的適用門檻。
官員表示,初估在不算扣除額情況下,適用稅率至少要20%以上的人,租稅優惠才具有實質意義,因此,評估後決定訂20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中也明訂,如果外國專業人才來台第一年未滿183天,年薪也未達200萬元時,可遞延。官員表示,外籍人士可能在下半年才來台,年薪只有一半,不到200萬元,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如果滿200萬元,可適用,享有「前三年」減半課稅優惠。
除符合200萬元門檻外,外籍人士還必須是特定專業人才,才能享有租稅優惠。所謂特定專業人才,是指我國所需具科技、經濟、教育、文化、藝術、體育及其他領域的特殊專長、技術或智能者;其範圍由行政院定之。
官員表示,未來會給不同產業彈性,例如文化藝術人才的認定,可能跟一般科技人才就不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