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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認捐廠商摸彩 應列交際費

年底將屆,許多企業陸續舉辦尾牙酬謝辛勞,而常有企業會代為出資認捐往來廠商的尾牙餐費或是捐贈摸彩獎品,國稅局提醒,此類支出應列屬交際費支出。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尾牙餐聚的費用支出,按勞動部規定,依習俗應由雇主負擔,因此不得由職工福利委員會名下來動支職工福利金,若是未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的事業單位,則可以在營業費用的其他項下列支。

該局指出,對於往來廠商的尾牙餐聚或是周年慶活動,會代為出資認捐尾牙餐費或捐贈摸彩獎品,這項交際費支出,依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必須由扣繳義務人,也就是捐助廠商,填報以受贈廠商為所得人名義之其他所得的免扣繳憑單申報。

另外,國稅局表示,公司將自己產製的貨物,辦理抽獎活動無償贈送獎品,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供銷售的貨物,轉供營業人自用或無償移轉他人所有者,應視為銷售貨物。

而為簡化作業,凡屬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的贈送樣品、辦理抽獎贈送獎品、銷貨附送贈品、及依合約規定售後服務免費換修零件者,所贈送的物品及免費換修的零件,除應設帳記載外,可免開立統一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