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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動車免貨物稅有望延長

為結合綠能產業發展,多位立委提出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要延長電動車免徵貨物稅年限,立法院院會日前已將許毓仁、羅明才兩位立委的草案一讀付委審查;立院程序委員會昨(15)日也將立委費鴻泰的版本排入周五院會一讀,未來三個版本將併案審查。

電動車免貨物稅即將於明年1月底到期,國民黨立委許毓仁認為,世界衛生組織已將空氣汙染列為主要環境致癌物,最危險者為堆積在人體肺部的細懸浮微粒 PM2.5,環保署發現台灣的PM2.5的主要來源之一就是車輛。為鼓勵民眾將傳統機車汰換為電動機車,因此提案將電動車免徵貨物稅延長至2023年底。

國民黨立委羅明才說,電動車屬於綠能車輛,除替代燃油車交通運輸之目的外,並可結合綠能產業發展,降低國內進口能源需求及減少碳排放及空氣汙染;政府自從2011年免徵電動車貨物稅以來,已帶動國內電動車產業發展,並促成國內產業供應鏈建立及外銷國際市場。

羅明才也指出,為持續推動綠能電動車輛普及化,達到降低碳排放及空氣汙染與實現政府綠能科技創新產業願景,因此提案修正「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條文」,延長電動車輛貨物稅免徵誘因至2021年底,亦即延長免徵年限五年。

許毓仁和羅明才的提案,已於日前的立法院院會中通過一讀,交付財政委員會審查,待本周五(18日)費鴻泰委員版本也一讀付委後,將擇期於財委會進行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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