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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款手續費 須繳5%營業稅
便利商店或金融機構的代收稅款、學費等手續費,應按5%稅率課徵營業稅,但若是屬金融業的營業人,可免開統一發票。另外,財政部表示,今年第2季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即將開徵,繳納期間為8月1日起至8月10日止,請營業人依限繳納。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應依法課徵加值型或非加值型營業稅。包括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等營業稅稅率各有不同。
中區國稅局指出,若經營非專屬本業的銷售額,適用第10條規定之稅率,也就是營業稅稅率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最低不得少於5%,最高不得超過10%;其徵收率由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