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遺留機車乙輛,應如何申報遺產稅?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應由王先生及兄弟姊妹或其母親中推派一人代表申報,於父親死亡次日起六個月內,檢附父親除戶資料及所有繼承人現戶戶籍資料、機車行照,向父親死亡時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如有拋棄繼承,應另檢附法院准予拋棄之文件;如遺有存(單) 款、股票,並應檢附補摺後的存摺(單)。該分局提醒,申報前請先就近向任一國稅局申請財產清單附案,以便節省審查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