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漏開發票會有處罰嗎?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2條規定,營業人經查獲短、漏開統一發票者,應處短、漏稅額五倍以下之罰鍰;一年內經查獲達三次者,並停止其營業。特別呼籲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不論消費者有無索取統一發票,均應依規定主動開立並給與發票,以避免因疏忽而受罰。
另外,為遏止營業人短漏開統一發票,促進統一發票制度之推行,將不定時派員實地稽查轄內營業人統一發票開立情形,並鎖定申報銷售額異常、經常被消費者檢舉漏開或不主動開立統一發票及已查獲有短漏開發票紀錄等情事之營業人,加強開立統一發票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