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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樓供設攤 要課房屋稅
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多雨的台灣常常可見騎樓設計,這類供大眾通行的騎樓空間可以免徵房屋稅,然而屋子若在騎樓設攤營業,恐怕會失去免稅資格。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騎樓如果供公眾通行使用,可免徵房屋稅,但如變更用途、沒有繼續提供給公眾通行,就要依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
官員舉例,例如在自家騎樓裝設鐵門封閉空間,無論是自家使用或是轉作營業用途,都失去免徵房屋稅的資格,要分別依用途及當地稅率課稅,譬如台中市自住住家用稅率為1.2%、非自住住家用稅率為1.5%,營業用稅率則為3%;就算沒有封閉,只是設個小攤位作營業使用,或是放上娃娃機等收費娛樂設施,也則依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
官員強調,騎樓免徵房屋稅,法定的要件在於是否隨時都有提供給公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