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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代教養家庭倍增 綜所稅申報有孫子女學費扣除小確幸
聯合報 記者魯永明╱即時報導

行政院主計總處家庭收支調查報告統計,隔代教養家庭20年增加1倍;又到了綜所稅報稅,今年隔代教養家庭祖父母報稅有小確幸!財政部核釋,因父母死亡、失蹤、長期服刑或遭停止親權,導致祖父母成為孫子女第一順序監護人,實際扶養隔代教養家庭,申報可列報孫子女教育學費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南區國稅局嘉縣分局說,根據財政部核釋,列報扣除額規定,除「死亡」情形外,其餘情形應在申報時,檢附警察局查詢人口報案單、在監證明、停止親權裁定確定證明書,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供查核認定,這項綜所稅新制,若孫子女5歲以下、且適用稅率20%以下,可多減除12萬元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若就讀大專以上院校,可多減除2.5萬元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主計總處統計,祖孫家庭2016年9萬5904戶,較10年前8萬518戶增加1萬5386戶,增幅19%,但若與20年前相比增加3萬4106戶,增幅逾1倍,反映隔代教養社會問題嚴重,甚至有惡性循環趨勢。

嘉義家扶服務1066戶嘉縣市弱勢家庭,有86戶隔代教養,其中阿嬤為主隔代教養70戶,隔代教養形成主因父母不負養育責任,隔代教養家庭54%居住農業、高齡化、偏鄉等低度都市化區域,隔代教養最大問題,在於阿公嬤年齡偏高,健康不佳又無法就業,使得這類家庭,不僅教養孫子女較力不從心,且經常較為貧困,脫貧更加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