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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櫃非主管員工薪資 將揭露
經濟日報 記者王奐敏/台北報導

櫃買中心表示,為強化企業社會責任,配合新版公司治理藍圖(2018至2020)「提升資訊揭露時效、可比較性及內容」的具體措施,爰於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3條第1項第31款增訂「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資訊」,國內上櫃公司應於2019年4月底前完成申報,相關資訊也將於2019年6月底前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櫃買中心指出,考量員工薪資統計分析的需求及資訊揭露的可靠性,另規範國內上櫃公司應併同申報經會計師簽名或蓋章之檢查表電子檔。

櫃買中心表示,相關申報格式已公告,提醒上櫃公司及早因應。

此外,為因應新版公司治理藍圖之具體措施要求,應強制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簡稱CSR報告書)的公司,自2019年起須依據GRI準則編製並發布CSR報告書。

為協助上市上櫃公司由現行GRI永續報告指南4.0版本,順利銜接依GRI準則編製CSR報告書,櫃買中心及證交所已於2018年11、12月辦理四場次「上市上櫃公司依GRI準則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課程」,邀請上市上櫃公司編製CSR報告書相關人員參與,課程分別由四家會計師事務所擔任講師,就GRI準則相關內容及導入實務進行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