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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金回台課稅10% 企業轟
經濟日報 記者戴慧瑀/台北報導

政府鼓勵台商回流,但資金回台要課10%的稅,業界槓上財政部。三三會理事長許勝雄昨(19)日認為此舉本末倒置,政府訴求的是台商回來投資,不是回來被課稅;副理事長林伯豐指出,台商資金匯回台灣,卻要被雙重課稅,這是不合理的。

財政部等跨部會目前正研擬海外資金匯回專法,按目前規劃,資金一年內投入實體產業投資者,將給予10%優惠稅率,為營所稅的一半;第二年才投入,則給予12%稅率。雖然目前方案尚未拍板,但已飽受工商界批評。

三三會昨日舉行例會,許勝雄表示,政府應該有一些概念,把本來存在海外卻沒辦法產生價值效益的資金引回台灣,用來提高國內社會和經濟活動動能,這才是鼓勵台商回流的主要訴求。但把焦點放在台商回流後要不要課稅,「我想這是有一點比較本末倒置吧」。許勝雄指出,只要資金不是用在對經濟、產業無益的活動上面,政府應用更開闊心態思考面對處理這件事情。

林伯豐說,資金回流應該給獎勵,如果大陸台商把資金匯回台灣,不只要在大陸繳稅,台灣也要繳稅,等於是雙重課稅,並不合理。他呼籲稅率應明確公開認定,用專法方式來處理並不公平。

另外,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日前罕見公開批評財政部「追稅」,直言企業稅負不合理,無法吸引台商回流投資。

許勝雄對此認為,稅務應該更公平攤開來算,不能光從企業享受的投資抵減來做加總;如果把健保勞保等算進去,企業負擔比例其實不算低;既然兩稅合一已取消,當年為要有最低稅負產生的扣稅行為,也就是未分配盈餘稅,自然應該要取消。

面對財政部強調是在課合理的稅,林伯豐直言,「我們的觀點不一樣」,稅率過高跟不合理是兩碼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