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屏東縣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首頁 > 最新訊息 > 稅務訊息 > 繼承車輛 半年內報遺產稅  回上一頁
    繼承車輛 半年內報遺產稅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納稅義務人在申報遺產稅時,務必要仔細盤點被繼承人所持有的財產,否則恐有漏稅風險。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最常被遺忘的就是被繼承人名下的車輛,務必要在六個月內完成遺產稅申報,再辦理繼承過戶登記。

南區國稅局表示,常有被繼承人名下的汽、機車,因為生前借給他人使用或閒置,加上死亡時沒有其他財產,導致繼承人以為沒有繼承遺產,因而疏忽。

國稅局表示,繼承人必須要確實確認遺產總額,如有遺留車輛,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次日起六個月內,檢附死亡除戶資料、繼承人現戶戶籍資料,以及所遺車輛的行照影本或車籍資料等證明文件,一併向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

國稅局表示,繼承人在取得國稅局核發的遺產稅繳清、免稅或不計入遺產總額等相關證明後,才可以到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車輛繼承登記。

此外,死後配發的股票或現金股利、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特定人財產等,也是國稅局在稽徵實務上,常見的遺產稅疏漏,提醒納稅人務必要確實盤點被繼承人財產,以免遭到國稅局追稅加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