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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舉+公投 捐款最多扣抵所得40%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九合一選舉激情過後,納稅義務人可靜下心來,好好整理此次政治獻金的收據,明年5月報稅季節就可以列舉扣除。不過國稅局提醒,捐款收據一定要符合監察院所規定格式,否則將無法認列。

個人捐贈政治獻金具有節稅效果,依據政治獻金法及所得稅法,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每一申報戶可扣除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度申報綜合所得總額的20%,且捐贈總額不得超過20萬元,每年對同一擬參選人的捐贈不得超過10萬元。

另一重點是,納稅人要記得妥善保留相關捐款收據,且必須符合監察院規定格式,否則就沒有辦法抵稅。

這次九合一選舉綁上十案公投,堪稱史上「最複雜」,除捐贈政黨、候選人可以抵稅,稅法上對於捐贈給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的捐贈,本來就也可以列舉扣除,一樣不得超過所得總額的20%,且與政治獻金的20%可分開計算。

因此,納稅義務人如果在這次選舉中,也曾經捐款支持提出公投案的非營利團體,例如支持婚姻平權的伴侶盟、或是支持愛家公投的下一代幸福聯盟等,也都可以一併整理相關收據,在明年報稅時用來申報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