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屏東縣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首頁 > 最新訊息 > 稅務訊息 > 自宅地價稅優惠 25日前申請  回上一頁
    自宅地價稅優惠 25日前申請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地價稅課徵期間將於11月展開,根據稅務機關彙整相關規定提醒民眾,今年申報地價稅節稅有三點可特別注意,尤其是符合自用住宅要件或其他減免條件的稅地,以今年而言,都須在9月25日前提出申請,才能於今年適用。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地價稅採累進稅率課徵,換言之,持有土地越多,地價總額可能就越高,適用稅率也會隨著變高,從基本稅率千分之10到最高千分之55,差距不小。民眾可把握三大節稅技巧,幫自己省荷包。

官員指出,如果土地符合特別稅率的要件,可適用單一稅率,不計入地價總額以累進稅率計徵,其中,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是最低稅率,與基本稅率千分之10起跳,至少相差四倍。

依規定,如果要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的稅率,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須辦妥戶籍登記,且該地房屋必須無出租、無營業情形,且全國以一處為限。

近期財政部也發布解釋令,符合地價稅減免或優惠的共享車位,只要每年提供不特定人使用的時數,不超過2,880小時,就可按原自用稅率課徵,不會因為共享了車位,而使適用稅率提高。

官員建議民眾盤點減免稅地。例如依法核定的工業區土地,並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並取得證明文件者,無論自用或出租供興辦工業使用,都可適用工業用地特別稅率千分之10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