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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報稅怎麼辦 自動補報不罰
忘記申報106年度綜合所得稅,該如何辦理補報?
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在5月31日截止,不過,仍有納稅義務人因工作忙碌或一時疏忽,來不及在期限前申報,北區國稅局籲請還沒報稅的民眾儘速補報,以維護自身權益。
北區國稅局說,逾期申報案件,只能採用人工方式填寫申報書,不適用網路、二維申報,並請填寫「綜合所得稅自動補報稅額繳款書」,以現金向金融機構繳納,並將繳款書連同申報書及相關附件親送或以掛號郵寄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
北區國稅局提醒,已經完成所得稅申報的納稅義務人,若自行發現漏報或短報所得時,可以重新填寫一份完整申報書,如果有應補繳稅額,請先行繳納後,在申報書空白處註明原申報收件編號及日期,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辦理補申報。
官員表示,依據「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納稅義務人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的案件免罰,因此自動補報稅,只要加計利息,但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