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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業營業稅減免行不行? 表演藝術公司:我們也是文化

出版業待拯救,不少業者認為相比於文化部極力想推的「新書售價規範」,出版業免營業稅、公共借閱權、購書抵稅、圖書館定價採購等會更有效。文化部日前初步研擬以營業稅減免當新制配套,不過業者擔心恐如往年般過不了財政部關卡。

時報出版董事長趙政岷表示,他不反對實施新書售價規範,但前提是要同時實施出版業免營業稅,以減少對業界衝擊,否則依據實施新書折扣限制的各國經驗,初期整體營業額會下降一成五到兩成。「如果沒有配套,我反對。」

業者雖都雙手支持免營業稅,但多憂心以歷年爭取經驗,恐不樂觀。聯合發行總經理林建仲指出,之前財政部都會說不能獨厚出版業,免得引發其他文化產業群起效應;表演藝術節目主辦公司傳大藝術即指出,目前藝文表演雖可就個案向文化部申請免營業稅,但仍要抽娛樂稅,認為為何表演藝術不能被視為文化,而是娛樂?

不少業者也疾呼公共借閱權,中華民國圖書發行協進會理事長林敬彬表示,全球已數十國實施該制,讓圖書館書籍借出一定次數以上,政府即補助作者因公開借閱的損失,對圖書產業上游最有助益。否則如現在圖書館借書如此簡便,圖書業者抗議無效,主管單位教育部為衝閱讀,最後只變成物流業賺錢。

不過趙政岷表示,公共借閱權只是針對圖書館採購,餅不大;何況台灣借書量逐年成長,圖書銷售量逐年下降,去年已達一致,圖書館書越多,買書者越少。他認為,不如直接推圖書館定價採購就好,避免像現在三、四折在買;只不過若是原價採購,由於學校預算有限,能買的書變少,又不利推動閱讀風氣。

林建仲則指出,不論公共借閱權或圖書館定價採購,都是教育部管,若要實施,還須跨部會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