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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取得之股票 不用繳證交稅
贈與取得之股票,不必繳納證券交易稅。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近日有民眾來電查詢,若要移轉手中股票,將其贈與給子女,是否應納繳證券交易稅?對此,南區國稅局表示,根據《證券交易稅條例》,贈與取得支股票,不是買賣行為,因此免徵證交稅。
南區國稅局表示,《證券交易稅條例》明定,凡是買賣有價證券,除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外,應依法課徵證券交易稅,而若是因為贈與所取得之股票,則非買賣行為,因此也就免徵收證交稅。
然而,南區國稅局提醒,雖然此贈與行為免徵證交稅,但當事人仍須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並持國稅局核發之贈與稅繳清證明書,或是免稅證明書,向股票發行公司辦理移轉登記。
南區國稅局表示,此案件中,該民眾將股票贈與給其子女,是不需要繳納證交稅的,而若是有誤繳證交稅之情形,民眾可與其子女共同填寫退稅申請書,檢附證券交易稅一般代徵稅額繳款書代徵人收執聯、出賣人收據聯及存證聯正本暨贈與稅繳(免)稅證明,向繳款書所載代徵人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請退稅。
南區國稅局官員表示,贈與股票給子女雖然不需要繳納證交稅,但仍須注意贈與稅的申報,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視其贈與之股票價值是否仍在免稅額範圍內,決定是否需要課徵贈與稅,隨後再依照持國稅局核發之證明書辦理股票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