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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仙草、花生湯飲品 課稅鬆綁

財政部上周發布解釋令,放寬含有「固形量」飲料課徵貨物稅的標準,過去仙草、銀耳、花生仁湯、花生牛奶等,含有仙草、花生等內容量未達50%以上者,應按飲料品課徵貨物稅,新規定降低了含量比率。

由於飲品型態逐漸多元化,財政部取消固形量「單一」標準,改按各類別產品種類標準認定,而且下調。參照國家標準CNS,仙草飲料品固形量未達26%及銀耳飲料品固形量未達23%者,應按飲料品課徵15%稅率的貨物稅。

新規定讓部分含固形量飲料不用課貨物稅,例如含仙草粒飲料品固形量超過26%就免課貨物稅,不像過去要超過50%才免課。財政部官員表示,這類貨物稅平均一年不到億元,這項稅損不大。未來也會請國稅局稽查是否有反映到價格上,

鑑於飲品配方種類逐漸多元化,加上據大法官釋字第697號曾提到,飲料品的種類繁多,產品日新月異,清涼飲料是否應課徵貨物稅,相關機關可適時檢討改進,飲料公會因此提出檢討建議。

財政部也兼顧廠商公平性,藉由調整認定標準,可讓廠商提升配方比例到達市場一定品質。參照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檢測市售花生仁湯、牛奶花生及花生牛奶等產品平均值訂定。

圖/經濟日報提供圖/經濟日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