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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明 (12)日將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賦稅署副署長宋秀玲表示,現有可扣抵稅額帳戶(ICA)餘額將不再分配、註銷不予過渡,明(2018)年1月1日起,改採股利所得課稅新制乙案,可以減輕股利總稅負。
這次稅改廢除兩稅合一部分設算扣抵制度,改採股利所得課稅新制乙案。因此企業原本設置的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ICA)將註銷,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不再分配,據估計,目前各公司帳上的ICA餘額總計逾5,000億元。
對於工商團體認為,ICA餘額不再分配,侵蝕個人股東的抵稅權利,應採取三或五年的過渡期,讓企業可以「去化」帳戶裡的餘額。宋秀玲解釋,乙案已採取分離課稅稅率調降為26%,及抵減稅額等減稅措施,舊制ICA餘額已減免稅給個人股東。
周四行政院會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後,將送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賴清德力拚年底前完成修法,稅改新制明年上路,開啟稅制新紀元。
宋秀玲指出,明年1月1日以後獲配的股利包括公司106年度以後的新制盈餘,及105年度以前年度盈餘、即舊制盈餘均可適用股利所得課稅新制乙案二擇一,合併計稅、抵減稅額8.5%或單一稅率26%、分開計稅。其中合併計稅的綜所稅最高稅率是40%。
至於外資,將提高股利所得扣繳率1%至21%,自明年1月1日以後實施;取消外資股東抵繳稅額部分,宋秀玲解釋,配合未分配盈餘稅是落後申報,這部分是自後(2019)年1月1日起實施,屆時外資獲配股利加徵稅額不得抵繳應扣稅額。
負責審查的行政院政務委員許璋瑤強調,這次稅改看似富人減稅較多,但「減稅拚投資」是當前全球趨勢,美國稅改主張美國優先,也是減稅拚投資,這對促進國內投資、台灣長期的經濟發展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