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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今年7月是境外電商首度申報繳納營業稅,包含Uber以及UberEATS共有45家境外電商業者,申報繳納新台幣4.22億元的營業稅。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局長許慈美今天表示,境外電商銷售電子勞務自今年5月起應辦理稅籍登記,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兩個月為一期,申報繳納營業稅,截至7月31日止,台北國稅局已受理47家境外電商營業人申請核准辦理稅籍登記。
同時,許慈美也表示,Uber雖重新返台以「UberB.V.」名義,向台北國稅局完成跨境電商稅籍登記,但之前Uber在台公司「台灣宇博」所積欠約2億元稅款仍未繳納,國稅局持續追繳中。
許慈美表示,今年7月是境外電商首度申報繳納營業稅,包含Uber以及UberEATS共有45家境外電商營業人於106年5-6期(月)營業稅申報銷售額約93億9461萬元,應納稅額約4億2200萬元;另有兩家申請設立登記日期在106年7月,未申報106年5-6期(月)營業稅。
就其營業項目分析,經營線上零售商店占24%、電子書及資料庫等占21%、線上遊戲及影音占21%、社群網站占6%、網站相關服務占9%、線上APP商店占4%、線上訂房占4%及其他占11%。
台北國稅局呼籲,境外電商營業人均應依規定申報繳納營業稅,若未依限申報繳納營業稅,將加徵滯(怠)報金、滯納金及加計利息。
另外,台北國稅局也提醒,境外電商業者雖已申報繳納營業稅,但如有短漏報銷售額、稅額等情形,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調查人員進行調查的案件,納稅義務人自動補報補繳稅款並按日加計利息者,得免除稅捐稽徵法及各稅法所定關於逃漏稅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