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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務專業法庭 強化救濟保障

強化納稅者救濟保障,司法院官員昨(4)日表示,年底前最高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將設立稅務專業法庭,目前已有62位法官取得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將負責稅務案件的審理。另外,將修正「行政訴訟法」引進專家諮詢及調解制度。

官員說,未來行政法院法官得斟酌個案情形,委請稅務領域學有專精的專家,輔助法官釐清爭議點、檢視鑑定結果或其他必要的專業諮詢等;也得委請律師、會計師、退休法官、退休公務員或訴訟當事人合意選任的專業人士,進行調解程序,以妥速解決紛爭。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12月28日上路,規定最高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應成立稅務專業法庭,並由稅務專業法官負責審理稅務案件,以強化納稅者救濟保障。

司法院正緊鑼密鼓籌設稅務專業法庭,並訂定「司法院核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審查要點」,讓符合一定條件的行政法院法官等,取得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不過,外界質疑行政法院法官對於稅務不夠專業,官員強調,這是過渡性的做法,三年後,上述稅務專業法官如欲取得擔任稅務專業法官的資格,應重新申請或換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

司法院指出,為了提升行政法院審理稅務案件的專業能力,將從三大方向努力,一是修正行政訟訴法,引進專家諮詢及調解制度,以協助訴訟當事人合意解決紛爭,減少傳統訴訟「全輸全贏」的兩極化結果;也就是強化行政訴訟的和解機制,並新增得由外部專家如律師、會計師、退休法官、退休公務員或兩造合意選任的專業人士等,擔任調解委員,以尋求當事人信服的解決方案,迅速解決紛爭。

二是增加行政法院財經司法事務官的員額。目前僅高等行政法院設有財經司法事務官,最高行政法院則無,較難因應納保法施行後,法官審查範圍擴張且應自行核定稅額的需求。

三是擴大財經司法事務官的取才管道。研議以約聘方式,聘用具會計、稅務背景人士協助。

圖/經濟日報提供圖/經濟日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