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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金存關 領取人要申報

台灣反洗錢防制法6月底上路,日前傳出疑似國外旅客走私黃金,經台灣存關後飛日本。為避免台灣成「洗錢關口」,財政部關務署研擬擴大通報範圍,過去僅有存關人填寫登記表,未來連領取人都需填申報書,海關將進一步通報調查局。

日前傳出香草航空從台北桃園機場飛往日本關西機場的廁所內,疑似發現走私的金塊,經查是在台灣暫時存關後,提領出境並飛往大阪。

由於台灣6月下旬才剛上路洗錢防制法,包括外幣現鈔、黃金、寶石、鑽石等入出境皆須申報,卻出現該狀況,外界也質疑可能讓台灣淪為洗錢關口。

關務署副署長謝鈴媛表示,該案例有申報,同時申請存關。申請存關人在填寫登記表格後,會領取收據,要領取出示收據即可,認收據不認人,也因此的確會有A入境存關,B領取出境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