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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錢防制法/守門人 將添兩對象

因應新一輪評鑑,反洗錢的網將愈撒愈大,須執行洗錢防制法相關申報作業的對象,相關部會打算年底前擴增第二波,增納融資性租賃公司及記帳士,未來購買機器設備或辦理稅務等業務時,也須執行反洗錢。

法務部下周將召開協調會,與記帳士溝通。目前記帳士共有3,600多人,記帳及稅務代理人則有5,000多人,合計8,600多人。

去年底修正通過的洗錢防制法,將須執行防制洗錢等相關申報作業的對象,從原本的金融機構及銀樓業,擴及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律師、會計師及公證人等,並從昨(28)日起上路。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法務部、金管會等相關部會,全面投入新法上路的宣導與說明外,也同步研擬擴大須加入反洗錢行列的對象。

第二波擬納入的對象,主要是記帳及一定規模以上的融資性租賃公司。知情官員表示,一旦納入須執行洗錢防制法相關作業,未來民眾或企業透過記帳士,辦理稅務、記帳等業務,或跟融資性租賃公司購置機器設備時,就必須經過反洗錢的詢問、加強審查或申報等作業。舉例來說,融資性租賃公司或記帳士,若碰到客戶是屬於重要政治性人物時,也要加強客戶審查程序,防範可能的洗錢行為。

官員指出,根據洗錢防制法第5條,融資性租賃業已明訂在須執行洗錢防制法的對象中,但範圍由法務部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