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屏東縣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首頁 > 最新訊息 > 稅務訊息 > 歐盟反避稅新規 台商當心  回上一頁
    歐盟反避稅新規 台商當心

台商注意了,歐盟21日公布最新反避稅規定,要求銀行、會計師、律師等中介機構應自動揭露任何提供給客戶的跨境交易激進稅務規劃(Agressive tax planning)。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曾博昇昨(22)日表示,此一新制將對企業產生非常大的影響,和歐盟國家有交易的台資企業應及早因應。

這項新規定將在2019年1月1日起在歐盟全面實施。曾博昇指出,這是近年來全球高舉反避稅大旗下,又一個影響深遠的揭露措施,一旦法令通過並實施後,台灣企業的任何交易安排,若被認定符合激進稅務規劃,只要交易一方涉及歐盟國家,協助交易安排或實施的中介機構含銀行、會計師或律師等,就需將相關資訊在規劃提供後的五日內提交給當地稅務機關,此資訊並將在歐盟成員國間每季度進行交換。

另外,歐盟國家多數已在去年開始實施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CRS),今年將進行首次資訊交換,亞洲地區香港、新加坡、日本及中國大陸等將在明年進行資訊交換。資誠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陳麗媛提醒,台灣稅捐稽徵法修正案已生效,CRS有法源可以上路,台灣的企業及個人都應該注意海外金融帳戶資訊交換後,租稅規劃安排可能曝光的影響。

曾博昇說,根據目前已知的草案內容,稅務顧問有申報義務,一旦偵測到跨境交易激進租稅規劃的特徵,就有申報義務。申報的兩個時點,一是租稅規劃方案提交給納稅人時,一是租稅規劃方案實施時。如果不申報,歐盟國家在國內法中也會規定處以罰鍰或其他非金錢處罰。

至於跨境交易激進租稅規劃的特徵,分為一般判斷特徵,如透過保密條款約定不揭露避稅效益;或酬金的收取與避稅效益相關。

特定判斷特徵如交易安排產生避稅效益;利用跨境交易在不同國家產生避稅情形;規避資訊交換的安排;違反移轉訂價常規交易原則的安排。

曾博昇建議,面對全球反避稅的環境,企業及個人均面臨愈來愈全面的資訊揭露要求,如何在法令尚未實施前的過渡期間盡快進行調整,並做好準備,是所有台資企業與個人必須思考的重大議題。

圖/經濟日報提供圖/經濟日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