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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產繼承節稅 當心十倍奉還

不動產贈與節稅效果降低後,愈來愈多人選擇繼承方式把房子留給子女,刻意操作繼承節稅,帶動房屋繼承件數頻創新高。估價師表示,未來子女售屋,稅額可能十倍奉還。

利用公告現值、市價落差,買房子送子女省贈與稅,原是富人最愛的財產移轉節稅方式,實價登錄、房地合一稅上路後,贈與節稅優勢不再,建物贈與件數也在去年大減1.4萬多棟,今年前四月持續減少。

反觀繼承件數,去年達5.17萬棟,創歷史新高,今年前四月1.67萬棟,又較去年同期多出約500棟。

高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所長陳碧源表示,不動產繼承棟數近年快速增加,除了人口老化因素,贈與節稅效果降低,很多人對名下房子不再事先處分、安排,也是主因。

他說,繼承的房子,如果有房貸,遺產稅計算時需扣掉,有不少人生前將名下房子高額貸款、或用現金以高額貸款買房,再把房子留給子女,以節省遺產稅,甚至免繳遺產稅。但未來只要子女賣屋,就會面臨高額利得稅,不只是加倍奉還,而是十倍、二十倍奉還。

舉例來說,富人用1,500萬元現金、貸款七成,買一間市價5,000萬元、公告現值2,000萬元房子,留給子女繼承,由於貸款3,500萬元,高於公告現值2,000萬元,繼承時不用繳遺產稅。

未來小孩同樣以5,000萬元出售,由於取得成本以公告現值計算,等於獲利3,000萬元,以持有兩年到十年房地合一稅20%來算,需交稅600萬元,如果子女無力負擔3,500萬元房貸,繼承後一年內出售,稅率45%,稅額高達1,350萬元。

如果富人當初單純把1,500萬元現金留給小孩,扣掉繼承1,200萬元免稅額,只要交30萬元遺產稅。

如將名下市價5,000萬元、公告現值2,000萬的房子,另向銀行高額貸款,可省下約380萬元遺產稅,但未來子女十年內出售,還是得面臨600萬元到1,350萬元的房地合一稅。

陳碧源表示,故意將名下已有房子拿去高額貸款,逃避遺產稅,國稅局會查金流,未必會同意,但如果老人家名下閒置房子貸款金額高於公告現值,建議提前處分,換成現金留給子女,對子女反而比較有利。

圖/經濟日報提供圖/經濟日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