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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貨車汰換 貨物稅減5萬
行政院會昨(18)日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案,祭出兩項租稅優惠,包括大貨車汰換每輛可減收5萬元貨物稅,以及太陽光電模組用的玻璃免徵貨物稅,以改善空汙品質並帶動綠能產業發展。
財政部次長吳自心在行政院會會後記者會表示,兩項租稅減免,預估會有6,000萬元稅損,但若考量帶動的附加效益,對政府稅收將有正面效益。
經濟部官員分析,太陽光電模組用的玻璃從現行10%稅率,改為免稅後,將可以降低成本,帶動國內太陽光電模組發展,包括對茂迪、元晶、友達光電及英業達旗下英懋達(已與英穩達合併)等相關產業,未來發展都將有正面助益。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財政部提出的貨物稅條例第9條之1、第12條之6修正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兩大修正重點,包括第一,對專供太陽光電模組用的玻璃,檢具承諾不轉售或移作他用聲明書及工業主管機關的用途證明文件者,在條文生效日起五年內免徵貨物稅。
第二,條文修正生效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報廢1999年6月30日以前出廠的大貨車,換購新大貨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新車應徵的貨物稅每輛定額減徵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