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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利稅改方案二擇一制度 中低所得者恐增稅

股利所得稅改期末報告出爐,根據報告數據指出,若採用定額免稅合併計稅與分離單一稅率的二擇一制,雖然稅損較小但在租稅公平面效益低,對於1,000萬元以上的高所得者減稅效果較明顯、中低所得者反增稅。

我國股利所得課稅及兩稅合一制度的檢討期末報告,財政部賦稅署本周上傳網站提供各界討論。現行由三方案出線評估優缺,方案二「股利所得按10%、20%、30%三級累進稅率連結現行綜所稅級距分開計稅」、方案七「股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並按現行累進稅率結構課稅,再給予股利10%抵減稅額」。

而外傳財政部屬意的方案十一則是「股利所得最高5萬免稅,再按既有綜所稅級距與稅率課稅、股利所得按單一稅率25%分開計稅」。據悉期中報告並未納入第11案,期末報告才納入,引發外界質疑是否早有定案,但官員強調該案是券商建議希望納入研究,現在三方案都在討論也可針對優缺點調整,尚未定案。

根據報告數據顯示,以2013年所得資料計算,若採方案十一,課稅所得級距在1,000萬元以上、採用45%稅率的高所得者,平均每戶稅額可減少213.45萬元,但中低所得級距5%~30%皆為增稅,所得235萬~440萬元、適用稅率30%者,平均每戶更增加2.43萬元。

過去財政部強調此次稅改目標改善內外資稅負差距、增加投資,方案11效果相對大,財政部官員表示,目前財政部有想法但沒定案,不論是方案二、七、十一都可以針對其缺點再調整,財政部也正利用2015年資料加上參數研究,希望可以面面俱到。舉例來說,方案二是與綜所稅稅率連動太複雜,也可調整連動方式等。

KPMG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專業組織策略長會計師張芷也分析,方案七相較方案二簡便,也有足夠的公平性,方案十一則是對於適用所得於30%以下會變成增稅,雖確實拉近內外資稅率差距,但也應兼顧公平性。

此外,張芷也建議,研究報告中對於取消兩稅合一,但仍維持未分配盈餘加徵10%的部分,應給予公司誘因不再加徵10%,提高企業直接投資的意願。她認為,雖財政部會擔憂企業保留盈餘不分配,但也應該考量到保留盈餘可讓企業做直接投資,如擴大國內設廠、新增高階研發人員,或加薪等鼓勵的機制,創造所得乘數效果。

股利所得稅改的目的,財政部日前曾強調,主要是為建立具國際競爭力之租稅環境,吸引投...股利所得稅改的目的,財政部日前曾強調,主要是為建立具國際競爭力之租稅環境,吸引投資人在台灣進行投資,引導資金進入資本市場,創造就業、提升消費並促進經濟發展,依研究報告顯示,方案11相對來說較符合財政部稅改宗旨。林潔玲/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