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依房屋稅條例規定,就住家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因財政部在今年3月修正簡化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作業的參考原則,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經計算後,新北住家房屋現值免徵標準提高為10.4萬元,並適用於106年期房屋稅開徵案件,全市計有1萬401戶受惠。
該處提醒,住家房屋現值10.4萬元以下免稅,僅適用供住家用的房屋,若房屋現值低於免徵標準,但有部分面積供非住家使用者,該部分面積仍要依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
另符合免徵標準後,有增、改建致房屋現值超過10.4萬元者,則需恢復課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