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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平會查處重大涉法案件 添利器

聯合行為影響市場競爭甚鉅,但因調查困難,常常沒有下文。

公平會這次修法若順利通過,公平會對聯合行為除了有「寬恕條款」、「檢舉獎金」協助調查,又新增搜索扣押一大利器,有助於查處重大涉法案件。

去年17家人力仲介聯合壟斷外籍移工收費,公平會共罰219萬元,長榮國際儲運、東亞運輸等21家貨運倉儲業者於飯局敲定復收機械費,公平會也開出7,260萬元的鉅額罰單。

確定構成聯合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的案件,多嚴重影響市場秩序。

當時公平會官員便坦言,聯合行為相當難查,因為通常內部人才會清楚知道事情經過,例如是透過什麼場合、方式達成聯合行為的共識,不只調查困難,也常常要透過有人檢舉,才能較好掌握案件狀況。

也因此,公平會除了引進「寬恕條款」,鼓勵聯合行為的涉案廠商「窩裡反」提供違法事證,換取免除或減輕罰鍰;2016年修正「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發放辦法」,檢舉者可提供直接證明聯合行為合意事實的存在,獎金上限1,000萬元。

若本次公平交易法關於新增搜索扣押權的修正草案也能順利闖關,便增添查處違法行為的武器。

公平會指出,聯合、獨占、約定轉售價格等行為均屬限制競爭行為,而限制競爭行為的違法責任是採「先行政後司法」,但若在前期階段未能掌握證據,可能在司法階段時便已湮滅或隱匿相關事證,因此在行政調查階段實施搜索權確實有必要,並在搜索發現可當作證據的物品,得以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