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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住者扣繳憑單 明年起可網路申報
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扣繳憑單,明年起可透過網路申報。財政部表示,自2017年1月1日起,扣繳義務人給付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無固定營業場所營利事業的各類所得,可透過網路辦理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申報,不受時間、空間限制,一經上傳成功,即完成申報程序。
而適用網路申報的所得類別,包括86年度或以前年度股利或盈餘所得,但不含上市公司緩課股票;87年度或以後年度非居住者或大陸地區股東股利扣免繳憑單;以及執行業務、稿費、薪資、員工分紅等所得。
公債、公司債或金融債券利息、資產基礎證券分配的非信託所得,或是其他固定、非固定資產租賃所得等總計約29項目皆適用範圍內。
扣繳義務人應於代扣稅款日起十日內,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才可使用網路申報。但適用租稅協定上限稅率案件,以及逾期申報案件,憑單不適用網路申報。
至於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扣繳率,包括營利所得、執行業務所得、利息、租金、權利金等,扣繳率皆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