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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國公告地價平均大漲三成,暴增的地價稅讓各界譁然,主要是因內政部一聲令下,各縣市政府說漲就漲、沒有考量自用房屋持有者的負擔能力。的確,房價上漲,會帶動資產價值提升,但人民薪資所得並未同步提高,自用房屋若無買賣、單純居住,亦無獲利,此時,大幅調高公告地價、加重持有成本,已經侵害人民基本的居住權益。
進一步細究,在全國公告地價平均調漲三成的帳面數據之下,暗藏的是個別差異極大,明顯未顧及分配正義,尤其很多公有與國有土地、重劃區等,公告地價漲幅明顯高於平均值,造成持有成本遽增,等於地方政府以稅負手段,打壓轄內商業、工業、產業等發展,削弱獲利、減少就業機會,最終相衡、得不償失。
教育部國有學產基金在台中市承租給麗心旅館的土地就是一例,該地自2004年簽約以來,公告地價調漲近十倍,光今年公告地價就是2013年的三倍,以公告地價作為計算基礎的地租、飆漲至2,218萬元。周邊同樣承租學產地的日月千禧酒店,面積大上100坪、臨路條件更佳,且屬商業用地,但因該案地租採固定調幅(每三年漲5%),今年地租為1,873萬元。兩相對比、顯不合理。
該公司求救無門,直接忍痛要求終止租約、提前退場。本該穩定持平的公告地價在大幅調漲之後,諸如此類的合約爭議,從未間斷。
政府單位不應該漠視此現象,土地價格上漲、環境價值提高,並非都是政府功勞,有一定比例來自民間資金投入與開發成果,但這類大面積、新開發的土地,此次公告地價漲幅更高。
例如台北萬豪酒店即是整個大灣北段調幅最高的一塊、高達83%,比就在捷運站旁的美麗華商場(調幅45%)高上許多。由於國際觀光旅館受限土地不得分割,適用最高累進稅率5.5%,台北萬豪今年地價稅就從3,900萬元、暴增到8,600萬元,等於受到懲罰、要繳更多的稅。
台北萬豪曾經配合北市府的台北好好看政策,基地內縮、增加開放空間,美化市容、提供大眾使用,所獲容積獎勵往上發展,因而增加興建樓高、成本與拉長期程等。同樣一個市政府,昔日給容獎、鼓勵都市建設與發展,今日從重課稅、索討更多地價稅入庫,如此公告地價的調整思維,明顯不公且前後不一,亦讓當初響應市政建設的投資者,昨是今非、無所適從。
今年全台公告地價飆漲,源自內政部要求此次調幅以不低於2014至2016年土地公告現值累計調整幅度為原則。但這忽略一個重要的事實:長期以來,各縣市對轄內公告地價的調整、努力程度不一,例如,台北市的公告地價、本就遠較其他農業縣市更趨近於市價。
如今,中央機關在不可同一而論的基礎上,要求各縣市達到一定調幅,並以各地稅收成績(自籌能力)、作為統籌分配款的參考,反而造成更大城鄉差距;加上各縣市計算稅率累進起點不同,人民薪資水準亦有差異,稅基評定雖屬地方政府權限,中央理當出面協調,適時反映當地人民納稅能力、產業特性。
不動產持有稅額、尤其自住房屋,跟人民的負擔能力、基本居住權益息息相關,不該說漲就漲、毫無節制。以美國加州13號法案為例,房屋只要沒有交易、每次財產稅調幅不得超過2%,保護人民不因房價上漲而承擔過重稅負。我國經歷此次「公告地價之亂」,更應認真思考設定公告地價漲幅上限,不要再把人民當作政府提款機。
(本文由都市發展與環境教育基金會榮譽會長林建元口述,記者郭及天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