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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者護房屋稅 提解套方案

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張金鶚昨(11)日邀請多位學者召開「支持公平合理的房屋稅調整」記者會,學者主張房屋稅「能修不能廢」,調整房屋稅不能因爭議而退縮,應以地方政府收支需求規劃稅率合理分配房屋稅負,學者並提出短、中、長期建言。

張金鶚昨天邀請邀請中國科技大學商學院院長曾巨威、政大經濟系特聘教授林祖嘉與政大法律系教授郭明政,分別就地政、法律、經濟及財政等面向,反駁近日反房屋稅加稅聲浪的觀點。

張金鶚指出,行政院前院長陳冲出面質疑房屋稅後,各種似是而非的說法紛紛出籠,他擔心中央及地方政府會對調整房屋稅的立場退縮。

四位學者昨天提出建言,主張「短期地方政府應合理調整新建房屋及舊屋依屋齡折舊調整房屋稅」、「中期財政部檢討房屋稅,降低自用住宅、提高非自用住宅稅率,每三年調整改為每年調整」、「長期內政部與財政部檢討持有稅房地合一課財產稅,並以實價登錄價格基礎」。

短期目標方面,標準單價調漲應適用於所有房屋,為了符合實際現況與配合標準單價調高,房屋折舊年數與殘值率可適度調低,如折舊年數可由60年降為50年,地方政府也應靈活運用稅額折扣的工具,減緩衝擊。

中期目標則是降低自用住宅稅率從1.2%降為1%,但自用與非自用的從嚴認定,自用認定標準從三戶限縮為一戶至二戶,並提高非自用住宅稅率;長期目標則是走向持有稅房地合一課稅。

曾巨威表示,國內財政長期失衡,租稅收入占GDP比重只有12.8%,房屋稅加地價稅收入占GDP約0.88%,相較於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國家平均1.8%的水準,明顯偏低。

曾巨威指出,新標準單價應全體房屋適用,但政府應該靈活運用「折扣」工具,例如針對自用住宅稅額的折扣,以減少衝擊,並更嚴格認定自用住宅認定標準,由目前三戶限縮至一至二戶,並提高非自用住宅稅率。

圖/經濟日報提供

圖/經濟日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