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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鏡商漏開發票 罰700萬
由於鏡片單價高,眼鏡行業者怕鏡片或鏡框受損,不少業者會選擇人工代為進口,資料不容易掌握,也容易發生逃漏稅的情事,因此財政部鎖定該行業別進行稽查,查獲某眼鏡行批發商漏開發票及漏報營收達3,400多萬元,須補稅款及罰鍰700萬多元。
財政部官員表示,該署稽核單位於查核眼鏡買賣業批發商時,發現有多家眼鏡批發商銷售鏡片,及鏡框未依法開立銷貨統一發票並漏報此部分的營業收入,涉逃漏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賦稅署指出,眼鏡批發商銷售對象多為免用統一發票的小規模營業人,或會計制度不健全的公司行號,長期以來不重視其進貨有沒有取得合法憑證,導致銷售貨物時常有漏開統一發票情事。
官員說,由於廠商帳上大多沒有紀錄,若用資產負債表來觀察是否有逃漏稅,較不易發現,因此稽核單位從金流方面,逐一訪查之下,發現該漏報的眼鏡批發商案子,因此查獲該眼鏡批發商漏開發票及漏報營收達3,400多萬元,須補稅款及罰鍰700萬多元,至於下游10多家廠商則是只補不罰。
官員進一步說,與該案相關的免用統一發票的10多家小規模營業人須補稅,包括營所稅1%及綜所稅依銷售額的6%進行補稅,同時也會通報給各地區稽徵機關輔導,若一年銷售額大於240萬元,就需要開立發票。
財部提醒,營利事業如有銷售貨物及勞務未依法開立統一發票,或進貨未依法取得進貨憑證者,應儘速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