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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改裝設備逾萬元 已稅車須補貨物稅

本公司從事車身加裝設備,應如何申報貨物稅?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

依貨物稅條例規定,已稅車輛加改裝設備價格在新台幣10,000元以上者應予補徵貨物稅。故廠商加改裝車身設備只要超過上開價格,應就該次全部加改裝設備合併申報繳納貨物稅,切勿只就已辦產品登記部分申報,漏未就其他未辦產品登記之設備申報繳納貨物稅。只要比對開立之發票等資料後,逃漏貨物稅者將無所遁形,且一經查獲除補稅外,尚須處9,000元以上之行為罰罰緩,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