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民眾以買保單的方式做租稅規劃,希望能夠免去遺產稅,但卻可能遭稽徵機關以「實質課稅」原則要求繳稅,引發爭議訴訟。安侯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林俊宏呼籲稽徵機關,實質課稅應該審慎為之,並且研議是否改採一定額度的免稅,或者另外訂定免稅的保險產品標準。
林俊宏表示,觀察歷年的訴訟案件,可以發現稽徵機關在認定課稅事實的參考特徵,並無法律上的明確界定,例如「短期」投保的時間點在不同案例中有時為死前五個月,有時卻為死前4.5年;認定「鉅額投保」的金額從1,200萬到2億都有;而「帶病投保」也未明定是何種健康狀況才可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