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門牙太突出不美觀,正在作牙齒矯正,牙齒矯正的醫療支出能否列報綜所稅之扣除額?
南區國稅局民雄稽徵所答覆:「醫藥費」扣除額的範圍是限於針對身體病痛接受治療而支付之醫療費用,故以美容為目的之植牙、齒列矯正與鑲牙等支出,因非屬醫療性質,不可列報扣除。若為牙病所為之植牙、鑲牙、假牙製作及齒列矯正之醫療費支出,須檢附醫師出具之診斷證明及收據,方能列報扣除。該所指出,列報扣除之「醫療費」須以支付予公立醫院、全民健保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者為限。但有保險給付部分,是不得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