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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飲店開發票 九成點頭了
上半年「毒茶」事件頻傳,迫使國稅局注意連鎖茶飲店開發票的情況,並展開「全省大輔導」。只要是以連鎖方式經營的手搖茶飲店,都要求使用統一發票。
包括50嵐、CoCo、清心福全、茶湯會、紅太陽及茶的魔手等知名連鎖茶飲店,不但都開發票,還將進階開立電子發票。
昨日台北國稅局公布連鎖茶飲店開發票輔導成果,副局長王介琛表示,累計已有366家茶飲店最遲於明年1月底前都會開發票,占比已超過九成。
賦稅署高層表示,過去月營業額20萬元以下,可免開發票。因連鎖加盟店每間單店都是獨立辦理營業登記,有些店生意好、有些店生意不好,因此過去有些有開,有些沒開。
近年來連鎖手搖茶飲店食安問題頻傳,又沒有全面開發票,產生消費者求償退費的爭議,也不利相關單位進行食安稽查及管理。基於連鎖茶飲店一定都有開發票的能力,因此無論月營業額有無超過20萬元,國稅局都統一輔導開發票。
官員說,開發票會讓店家成本增加,但多數連鎖茶飲料店的規模與營收都已超過20萬元。尤其是台北市房價高、店租貴,連鎖茶飲店月營收若未達20萬元根本無法存活,還不開發票太說不過去。
王介琛說,累計至9月底,台北國稅局已輔導133家連鎖茶飲店使用統一發票;另外有233家連鎖茶飲店則因為要進階導入電子發票,承諾最遲明年1月就會開發票。
王介琛說,國稅局目前只輔導、不開罰,因為重要的是建立制度,罰款沒有意義。連鎖茶飲店開發票已是時勢所趨,現在徵納雙方是在心理戰,當大家都就範時,開發票已經無可迴避了,「民眾也會檢舉」。
南區國稅局副局長樓美鐘表示,手搖飲料店如果是以連鎖方式經營,利用電子設備管理座位、提供取餐或號碼,或是透過網路銷售,或以電子方式或收銀機開立收據、處理或管控帳務者,顯示具備使用統一發票的能力,就應開發票。
樓美鐘也提醒手搖飲料店,支付加盟主加盟金、開店指導費、裝潢費、原物料等費用時,要記得向加盟主索取統一發票,避免協助加盟主逃漏稅,保障自身與消費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