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閉鎖型公司法 勞務、信用折抵股數設限
閉鎖型公司法最快今年10月上路,法條放寬未來發起人出資除了現金外,還可以用勞務或是信用折抵,但抵充股數上限不得超過公司發行股份總數一定比例。創投業者昨建議,公司資本額若超過3500萬以上,勞務、信用折抵最高上限不超過總股數的25%;但學者評估,抵充上限可能僅有5%。
學者指出,主管機關對資本額認定較為嚴謹,擔心會有不實資本額疑慮,傾向上限不要設定太高,但還在討論階段,未定案。
創投業者表示,國外對勞務或信用折抵比重並未訂定上限,閉鎖型公司法對台灣新創業者已算是相當大的開放,至少可以符合初創產業的需求。
創投公會指出,行政院從去年開始,就持續投入新創事業的發展,103年開啟國發基金創業天使計劃及創櫃板的股權籌資平台等專案,今年的創業規劃重點則在「有限合夥法」的設立和公司法增加「閉鎖型股份有限公司」專章。
前述兩法案已在立院三讀通過,預計下半年實施;另,104年7月10日金管會啟動民間版的股權籌資平台,第一波包含第一金證券等共計三家業者開始受理,搭配原先創櫃板、募資平台等,讓新創事業在資金取得上能更加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