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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國稅局局長吳英世表示,近日透過電腦稽核系統,查獲轄內知名接待陸客團的旅行社,虛報上億元進項稅額憑證,藉此短漏報營業稅,最終遭補稅罰鍰逾1,000萬元。國稅局日後將針對此類漏稅模式擴大查核。
必遊景點之一,為相關產業帶進不少觀光財。吳英世表示,包括旅行社、遊覽車、旅館業及購物店等接待陸客相關行業,一直都是國稅局重點查核的對象。
過去國稅局查核重點大多放在「港資一條龍」(由港資包辦行程中的購物店、藝品店、餐飲店、飯店之型態)的型態,檢視上下游店家是否有誠實開立統一發票。
近期則是運用電腦查核系統,發現新逃漏稅型態。高雄國稅局查到有一知名旅行社,刻意將不可做為進項稅額扣抵的轉收代付款項,如各團的食宿、門票及交通支出費用等,直接用以扣抵,虛報金額高達1億元。
最終除遭補稅,還被加罰一倍罰鍰,連補帶罰付出逾1,000萬元。
吳英世解釋,營業稅的計算方式為,「銷售收入-進項稅額(如費用支出)」。旅行社由於行業特性,接團時的代收轉付支出,如代收門票、住宿費等,在計算營業稅時,不可列為進項稅額扣抵,若列入,就會出現少繳營業稅的短漏報情事,須調整補稅並罰鍰。
此外,吳英世指出,遊覽車業也出現類似虛列進項情事,不少遊覽車司機是以「靠行」方式維生,雖然營業所得有依規定列入個人綜所稅報繳,卻把相關支出發票,讓給靠行公司作為進項稅額扣抵,造成短漏報營業稅情事。
吳英世表示,未來將針對類似漏稅模式進行擴大查核,呼籲相關行業業者儘快自行檢視,是否有上述短漏報情事,若有請儘快自動補報補繳,在未遭檢舉或稽徵機關查獲前,尚可免稅。
若事後遭國稅局查到,除須罰鍰,還得處最高一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