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進行房屋整修工程,嗣完工付款時向該業者索取統一發票,對方要求加收5%營業稅,是否合法?
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答覆:依規定,營業人銷售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內含應營業稅,買受人為營業人者,銷項稅額與銷售額應於統一發票上分別載明之;買受人為非營業人者,應以定價開立統一發票。為避免業者以報價未含營業稅為理由,要求買受人於標價外另支付營業稅,影響消費者索取統一發票之意願,乃於營業稅法明確規範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業者違反前揭規定,除限期改正外,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台幣1,5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