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屏東縣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首頁 > 最新訊息 > 稅務訊息 > 問答/牙科診所取得發票 可以兌領中獎獎金  回上一頁
    問答/牙科診所取得發票 可以兌領中獎獎金

統一發票於每單月25日開出前期中獎號碼後,可自開獎日之次月6日起三個月內至代發獎金單位領獎。但買受人如非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或營業人,且取得之發票無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不適用給獎辦法規定之情形(如0元發票、作廢發票等)皆可兌獎,惟該牙科診所取得之發票既已載明買受人名稱,應以該診所名義領取獎金。